公平會今天對亞太電信,依廣告不實開罰50萬!原因是亞太電信不斷在廣告播送,用戶網內外每分鐘只要2.88元,但卻把這個高資費的優惠費率,和全台整體平均費率的每分鐘5元做比較,並以此強打「亞太比其他家更便宜」的廣告,被公平會認定,已經影響交易秩序,因為跟其他電信業者類似的高資費方案相比,亞太電信的費率其實也相去不遠。
廣告台詞:「那手機打市話怎麼算?每分鐘2.88元,這麼便宜哦!」
廣告不斷播送,用誇張表演方式,強調低費率,還請來藝人代言。廣告台詞:「現在帶門號到亞太,就能享有三低。」
打出口號「誰比亞太更便宜」,卻被公平會盯上開罰,原因就在亞太電信的廣告提到,台灣其他電信業者的手機費率,每分鐘平均高於5元,是高資費,選亞太比較便宜,被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24條,影響交易秩序,罰鍰50萬。
亞太電信回應,他們引用NCC的研究數據,況且其他媒體也都引述報導過,怎能算是廣告不實。亞太電信行銷長蔡福元:「我們是站在消費者有知的權利的立場,所以引用媒體等等相關資訊,所以我認為是站在善意的溝通。」
關鍵就在公平會認定,亞太把自己最優惠的費率,和全台整體平均費率比較,有失公允,舉例來說,亞太網內免費,網外每分2.88元的,是快樂通888元資費方案,但用戶數最多的中華電信類似的989元資費方案,網內網外每分鐘3.2元,相去不遠,而且遠低於每分鐘5元費率,再加上亞太電信目前約有309萬用戶,但使用廣告強打方案的只佔全部的2.6%,不符合比例原則。
廣告台詞:「亞太網內免費,打網外、打市話、打國際,2.88單一價。」
只突顯自己最優惠的資費,卻不提其他業者也有類似方案,塑造出亞太比較便宜的整體印象,公平會認為,這就是影響交易秩多;亞太電信表示,會在收到公文後找律師研究,目前傾向提出訴願,向公平會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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