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巴魯/Mayaw】
想合法經營溫泉必須要先取得水權,不過這取得水權的花費起碼要八十萬元起跳,這對烏來地區從事溫泉業的泰雅族業者來說相當沉重,難道就沒有別的辦法協助烏來泰雅族的溫泉業者取得水權嗎?其實新北市府其實還有一種變通的方式。
無法自己開挖水脈申請水權沒關係,新北市府表示早在民國九十年當時的台北縣政府就開始規劃共同管線工程,就是希望以共同管線的供水證明讓民宿業者取得合法的用水資格,新北市府表示共同管線的專案全國只有新北市有規劃,九十一年開始進行施工,不過所供應的範圍卻無法送達到原住民業者所經營的民宿。
共同管線的送水區域目前分布在人潮較多的烏來老街、溫泉街以及環山路部份的溫泉飯店業者,目前礙於成本與技術上的困難,泰雅的溫泉業者與泰雅族人生活的部落地區,並沒有任何一家接上管線,範圍有限,目前仍處於測試的階段也還沒有正式啟用。
兩億元經費打造的溫泉共同管線卻無法供應給需要幫助的泰雅族人使用,因此也就沒有辦法申請溫泉標章,烏來地區的泰雅族溫泉業者仍然必須面對民國102年的7月可能就要被取締的命運。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